关于提名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的通知
2025-02-27 09: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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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国化工学会会士条例》,现启动2025年度会士候选人的提名工作,表彰在化工科学技术领域方面做出重大、创造性的贡献和成就的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在化工及其相关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果和重要贡献,或对化工学科、中国化工学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可被提名为会士候选人。2. 对化工领域做出贡献,且对中外化工领域的交流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化工科技工作者,可被推荐为外籍会士候选人。3. 如果被提名的会士候选人连续两年未能当选会士,在随后1年停止被提名资格。2. 会士候选人可通过两院院士和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学会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提名。3. 外籍会士候选人可通过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国际合作委员会推荐。4. 每个单位或专家每年可提名1名会士候选人,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及以上,每年最多可提名2名会士候选人。请于2025年5月9日前使用会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评审系统:https://pap.ciesc.cn/,按要求完成电子材料的填报,由工作单位和提名单位或提名人分别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名书pdf扫描件、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请双面打印、简单装订,于5月15日前邮寄至学会,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清单如下:1.《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纸质原件2份、复印件3份。2.《提名书》附件证明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1. 被提名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主要成就和贡献等应为本人取得的创新研究成果及本人在团队科技创新成果中的创新性贡献。提名人、提名单位和被提名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全面综合考察被提名人学术水平和作风学风等情况,对被提名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电 话:010-64449479、15201580573 电 话:18210419079,18911522009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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